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详解
什么是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01 资质全名: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审批机构:省级广播局,广播电视总局 审核时间:20-40工作日 年检要求:每年1-3月 有效期限:2年
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应当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即指从事微电影、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
哪些业务要办理许可证
02 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是根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国家对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实行许可制度而办理的一项许可证。 2、如文化传播、文化传媒、影视制作、动画制作、广告传媒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03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社会组织、企事业机构(不含在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 3、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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