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合作区15%个人所得税优惠的具体分析
合作区15%个人所得税优惠从2021年开始实施。《暂行办法》出台以前,为了开展2021年度高端紧缺人才在合作区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合作区曾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预登记申报指南(2021年度)》(以下简称为“《2021申报指南》”),就享受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优惠的高端紧缺人才的条件做出了基本的规定。《暂行办法》在《2021申报指南》的基础上,结合了合作区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了高端紧缺人才的条件。主要的变化包括:
基本条件明确了行业要求:《暂行办法》规定,不论是高端人才还是紧缺人才,均需从事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所列产业领域,或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的公共管理和服务领域。《2021申报指南》仅明确了紧缺人才的行业需满足2021年的紧缺人才需求目录,未明确对高端人才的行业要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是横琴引导投资方向、政府管理投资项目,以及制定实施人才、土地等产业发展政策的重要依据,是继横琴15%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版)》)出台后的又一重要的优惠目录。
对高端紧缺人才适用的产业目录进行了细化:《2021申报指南》的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只是高层次地列举了14项产业,未对其进行进一步细化,导致在实操层面对于个别细分产业领域是否属于目录范围,企业和相关zhengfubumen可能会产生分歧。而《暂行办法》参照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对产业的细分领域进行了细化,分为5大类产业185项,为判断人才是否属于产业目录范围提供更清晰的依据。
明确了趸交、两地shebao不符合要求:《暂行办法》明确了“趸交、两地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形不符合条件;保留了《2021申报指南》豁免shebao要求的两类情形(即根据法规境外人士可享受豁免缴纳内地社会保险的情形、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无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形)。
新增一类高端人才:除合作区认定的高端人才,《暂行办法》新增在合作区年度收入达到5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人才也属于高端人才的范畴。
紧缺人才的范围:本次《暂行办法》对紧缺人才的职位没有明确要求,而《2021申报指南》的紧缺人才需求目录里有“技能技术骨干”、“管理人才”等职位要求。理论上会有更多人员符合申请的门槛。但合作区相关部门可能也会在后续制订申报指南和工作细则中进一步规定紧缺人才的认定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