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18002536286

新公司法要求公司成立5年内实缴怎么办?可以减资吗?

更新时间:2024-04-23 11:12:49
价格:请来电询价
联系电话:18002536286
联系手机:18002536286
联系人:
让卖家联系我
详细介绍

合泰企业专注于为企业提供公司注册、公司变更、公司注销、代理记账、税收洼地筹划、及粤港/中港两地车牌(粤Z/FV)指标新办、变更、年审、换车、各种疑难处理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行业10年经验,经验丰富!更多详细内容,欢迎联系咨询!!

新公司法要求公司成立5年内实缴怎么办?可以减资吗?

1、静观其变,先等等征求意见稿的定稿规定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三条规定,依照公司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设置三年过渡期,自2024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公司法施行前设立的公司出资期限超过公司法规定期限的,应当在过渡期内进行调整。公司法施行前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2027年7月1日起剩余出资期限不足五年的,无需调整出资期限;剩余出资期限超过五年的,应当在过渡期内将剩余出资期限调整至五年内。调整后股东的出资期限应当记载于公司章程,并依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向社会公示。公司法施行前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在三年过渡期内,缴足认购股份的股款。


2、届时根据自身资金及经营情况,可以考虑减资方案在过渡期(暂按征求意见稿的三年)+五年内,如果原来的认缴资本确实无法缴足,可以走减资程序。


3、届时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考虑注销方案三年+五年已经超过大多数中小企业的平均寿命了,zui差的结果,经营不善,那就注销呗。如果这个主体不需要了,可以注销。甚至可以将资产和业务剥离出去装个新公司,这个主体注销。


联系方式

  • 地址:深圳 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大汪山社区桃园路8号田厦国际中心A座1804(注册地址)
  • 电话:18002536286
  • 联系人:未提供
  • 手机:18002536286
  • 微信:18002536286
  • Email:18002536286@163.com